【法律執業者修例】律政司考慮兩方案修例 政界質疑「一刀切」不符釋法精神

政治

發布時間: 2023/01/12 22:45

最後更新: 2023/01/12 22:4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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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政司司長林定國撰文已提到,海外律師參與涉國安案作出限制,最終會採取一刀切或以個別個案申請等其他方式處理。(經濟日報資料圖片)

香港國安委發聲明支持港府盡快就《法律執業者條例》提出修訂。律政司司長林定國撰文已提到,有強烈意見認為應修例,對海外律師參與涉國安案作出限制,最終會採取一刀切或以個別個案申請等其他方式處理,將由國安委開會討論後定奪。

有指律政司內部早已啟動修例工作,目標是今年上半年完成,據了解,所謂「一刀切」,即凡屬國安法檢控的案件,便禁止海外律師參與處理,而一些非國安法、但控罪本身或可能涉及國安元素的案件,料亦包括在內,例如一些煽動罪案件。

另一方案則是訂立機制,逐個個案審批,即按人大常委釋法的精神修訂條例,要求當國安法案件、或一些涉及含國安元素的案件,需要聘請海外法律代表時,先獲國安委同意,再交法庭決定。

人大常委譚耀宗認為應該「一刀切」,一律禁止海外律師參與國安法案件,法例寫得清楚就沒有批不批的問題,一切依法律做,又相信黎智英案的海外律師不會獲批,「否則就不需要做這麼多程序出來」。他認為,修例毋須諮詢公眾,因社會先前已有很多討論。

不過,有政界人士質疑,人大釋法內容提到涉及國安法案件,如果聘請海外律師,應當取得特首發出的證明書,本身就有一個由特首認定的機制,而「一刀切」方案好像與釋法的精神不太相符,坦言感到「有點奇怪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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責任編輯:區綽彥